榆阳区 文体事业局


  榆阳区文体事业局是主管全区文化、文物和旅游事业的区政府组成部门。
  主要职责一、贯彻党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文化、艺术、文物、旅游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拟定我区相关的政策规定。二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、文物、旅游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对全区文化、文物、旅游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。三、管理群众文化事业,辅导群众文艺创作;制定全区文化艺术比赛、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;管理组织全区重大文艺活动;管理全区电影和音像制品发行、放映;管理图书馆事业;统筹安排文化事业经费预算,指导乡镇和街道、社区文化站工作。四、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娱乐、图书报刊、电子出版物、互联网上网服务和音像市场,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;管理全区文艺演出单位并审查发证;指导并开展文化市场稽查工作。五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区“扫黄、打非”活动。六、管理全区印刷业,负责新建印刷企业的审批工作。七、指导、协调全区文物工作;审核申报全国和省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;审核申报全区重点文物的保护、考古发掘、古建筑维修项目;监督管理文物市场,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、流散文物征集等工作;检查指导全区文物安全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文物、盗掘古墓葬、走私贩卖文物的案件。八、制定和实施全区旅游发展规划,对全国旅游业进行行业管理;组织实施全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,加强旅游区域的管理,指导旅游风景区建设。

  区文体事业局设置了四个工作岗位,分别是政秘岗位、文化艺术岗位、文物工作与旅游事业岗位、文化市场管理岗位。负责全区文化、文物、旅游工作。目前,榆阳区文体事业局人员8名。领导职数3名。其中:局长1名,副局长1名,工会主席1名。